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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胀压力不减 成本公示难行
昨日,水利部部长陈雷做客国新办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一号文件”)时明确表示,将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然而业内专家却表示,尽管有政策的支持,有水资源保护本身的紧迫性,但在通胀压力不减、水价成本迟迟难以公开的当下,阶梯水价的推进恐难上加难。
供水潜力有限
调控配置成必然选择
在水价改革方面,一号文件提出要逐步实行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一些地方和行业‘用多用少一个样’,甚至个别耗水大户也享受财政补贴。”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目前我国供排水价格仍然过低,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价值。推进水价改革,实行梯级水价,让用水多的多花钱,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
事实上,无论是水价的调整还是阶梯水价方案的制定,消息本身并不突然,值得关注的是这一信息写入今年一号文件背后的深意。水问题专家、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号文件中着重墨强调了通过价格杠杆来控制用水总量,而不是仅仅关注增加供给,这在近年来我国水利文件中是惟一的,也体现了当前我国解决供水问题的紧迫性。
“过去50年中,我们的水利更关注的是开源,但是当源头供应余地有限的时候,节流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马军称,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匮乏,过去的大规模打井已经造成了地下水开采过度,同时跨区域的南水北调也已经延伸到了1200公里的极限距离,因此合理配置水资源的供给和利用已经成为大水利问题的重要一环。
通胀压力下
方案出台时机难测
截至目前,全国阶梯电价方案公示完毕,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完毕,但迟迟未能推出。电价、气价调整延期,在CPI的重压之下,水价将成为今年第三支上弦待发之箭,如何在控制通胀的当下选取合适的时间出台水价改革方案,水价调整又是否会增加低收入者的负担?
陈雷对此的回应是,对于水价改革会不会增加低收入群体负担,专家认为阶梯水价比较科学,具体实施时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水价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审慎稳妥地推进。
“资源价格调整的紧迫性与CPI压力无疑是今年政府必须面对的矛盾,在此前提下系列价格调整方案的出台时机也变得难以预料。”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政府需要考虑的是新机制的合理性,使得其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生活产生最小的影响或没有影响。就居民阶梯水价而言,其价格并不像非工业电价一样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传导作用,对普通民众的影响更多是直接的,所以只要起始价格与用量制定合理,就不会产生太多的负面影响。
成本公开受阻
调价遭遇公示难
阶梯水价已非首次提及,2010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就已经提出 “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加之资源本身的稀缺性,水价上涨已势在必行。然而,在去年国内部分城市的水价调整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遭到了公众的质疑和反对,其核心便是迟迟未能公布的“运行成本”。
自去年起,国家发改委一直试图公开水价成本,但并未实现,有媒体报道称,在去年召开的“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上,多地物价部门认为条件不成熟,是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为不宜公开的成本。例如本应该政府承担的管网投资,和自来水公司列举的15项“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均附加在水价中。
“民众的反对一直是水价上涨的主要阻力,水价调整方案是否能够在真实的听证中获得通过,关键在于能否给公众一个确凿的理由,仅仅告诉公众说为了合理调配是不够的。”马军认为,水价应该上涨,但上涨的前提必须是公开和透明,并且在上涨之后能够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质量。因此,此次一号文件提出推进阶梯价格调整,如何让水价等资源价格上涨有合理的机制,如何让百姓接受涨价,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课题。商报记者 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