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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1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叶淑萍 市民田先生等6人去年参加了由旅行社组织的阳朔四日游,由于漂流过程中遇大雨翻船,6人落水,包括相机、手机在内总损失4万元。由于事先未购买财产险,虽经长达6个月交涉,旅行社最后只赔偿8020元。受理游客投诉的福田消委会就此提醒市民,春节旅游别忘购买财产险。
据深圳多家旅行社负责人介绍,旅游过程中的意外险、财产险等均不属于强制性购买险种,出于“避嫌”需要,旅行社一般不会主动向游客推荐保险险种。“绝大多数人只重视人身安全,对旅游财产险的概念相当淡薄。”福田消委会工作人员称,通常的旅游意外险是针对一般旅游者而言的,并不包括户外运动,比如攀岩、漂流之类危险性高的责任。此外,旅行社代为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大多不含财产险,旅客需要根据自身行程购买其它险种,以转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