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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1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政府部门赖债不还
折射了什么
陕西安康 陈国琴
1月18日,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分公司负责人云亚平带着哭腔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拖欠我80多万元工程款已经多年了,我一次次前去讨要,对方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因为政府不给我兑现工程款,我也无法给农民工发工资。这几年来,我四处躲藏,已经有6年不敢在家过春节了……”1月20日,赛罕区城建局局长李鑫表示:“像这样的欠款我们局里还有300多家,所欠的工程款有1亿多。这些欠款我们也认账,但这都是政府行为,我也没办法……”(1月24日《北方新报》)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然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竟达上亿元,涉及300多家,以致施工方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虽声称认账,就是拖欠不给,政府这样赖账,如何取信于民?
这些年,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城市建设。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大兴土木,大拆大建,甚至违法拆迁、暴力拆迁,大搞政绩工程,根本不顾百姓感受,甚至与民争利,侵害民众利益,还有一些政府官员乘机牟取私利。地方政府的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已成一大社会问题,赛罕区政府对300多家施工方工程款的拖欠,便是典型例子。期盼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好好解剖这一“麻雀”,深挖问题的根源并寻找对策,让施工方特别是农民工不再充当类似“政府行为”的受害者。
“株连式拆迁”
是违法的软暴力
云南昆明 陈 尧
据报道,江苏镇江新区丁岗镇一所中心小学,多名教师因未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家属的拆迁工作,被学校强制停课停薪,被各级领导批评“觉悟不高,没有师德”。
搞这种“株连式拆迁”,江苏镇江新区并不是第一家。之前,不少地方曾在拆迁过程中对公职人员使用过同样的“杀手锏”。
调离岗位、停课停薪的威慑力和杀伤力不言而喻。“株连式拆迁”的危害性比暴力拆迁、野蛮拆迁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方面,“株连式拆迁”明显违法,它不仅有悖于这个时代的法治精神,而且严重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以公职人员的利益、前途、“饭碗”相要挟、株连拆迁户亲属的做法,只会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伦理逼入现实困境,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株连式拆迁”是一种违法的“软暴力”。它的不断出现无疑是法治的悲哀。
“株连式拆迁”为何难以禁绝?除了政府卖地敛财及官员的“政绩”冲动外,问责乏力、权力失范也是重要原因。要杜绝这种违背法律的“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政策”,“株连”相关官员的“乌纱帽”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
谨防“司法新瓶”
装上“强拆旧酒”
山东烟台 王文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月21日公布并施行。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拆寿终正寝,迎来司法拆迁,该悲该喜?也许,现在需要的是淡定。比如,关于物权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厘清。毕竟,司法拆迁也要面临物权问题。我认为,物权的问题是大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司法拆迁的“新瓶”难免会装上强拆的“旧酒”。
曾经经历过被拆迁滋味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景秋在去年“两会”上呼吁,条例一定要明确在商业拆迁中必须尊重被拆迁人的个人利益,只有物权得到尊重,人的基本尊严才能得到维护。
近几年,强拆血案之所以时有发生,就是因为有少数人倚仗权力,为所欲为,对被拆迁户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强拆、违拆、滥拆,善后不到位,导致部分居民要么流离失所,要么生活艰难。如果司法拆迁仍不能很好地解决并避免这些问题,新条例就有“换汤不换药”之嫌,拆迁纠纷仍会此消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