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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2日 0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新京报网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温薷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社保卡实现住院持卡就医功能后,将对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微调,在急诊留观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按照住院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结算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表示,为了顺利实现社会保障卡替代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在实现住院持卡就医功能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其中,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急诊留观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据悉,今年起,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已从门诊扩展至住院,所有定点医院均可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