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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方庄店价格欺诈被罚5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2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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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孟为)原本售价169元的礼盒,超市故意使用大小号字体,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90元。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家乐福方庄店由于存在上述价格欺诈行为,已对该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春节前夕,市发改委在市场价格检查中,发现北京家乐福方庄店销售的月盛斋标准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9.0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9.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90元。

  经过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为此,北京市丰台区发改委决定对家乐福方庄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月1日依法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全市各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企业,要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对发现的经营者趁节日商品旺销之机,实施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虚假价格、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以及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发改委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