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港交所狄勤思:企业独立非执董须占1/3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8日 09: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新浪财经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新浪财经讯 2月8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早前已就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展开咨询,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希望立例要求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独立非执董,而非执董也需要确认其将有充足时间向发行人履行职责,以提高公司管治水准及透明度。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港交所(00388)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许多地区市场均要求董事会大部分成员为独立非执董,该所希望立例要求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独立非执董,而非执董也需要确认其将有充足时间向发行人履行职责,以提高公司管治水准及透明度。

  拟列入《上市规则》

  港交所早前已就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展开咨询,迄今反应一般,港交所希望更多公司积极回应,该项咨询将于三月完结。

  由于本港有许多企业为家族式经营,再加上合资格的独立非执董人数不足,令到董事会中出现由自己人垄断,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身兼数家公司非执董职务的情况,令其能否分配足够时间给予有关上市公司成疑。

  为了提升企业管治,港交所建议将独立非执董须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一做法,升格为《上市规则》,目前非执行董事数目的规定只列为最佳常规做法,即上市公司可以不按本子办事,但是要作出适当解释。

  狄勤思表示,现时有79%公司已自愿实行该项建议,其中多数为大型公司。

  他表示,如果实施,也会给予相关公司足够时间聘请人手,有关公司可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为了维持独立非执董的独立性,咨询文件也建议是否续聘已任董事超过九年的董事须由股东以独立决议案表决的建议由最佳常规升级为守则条文。

  董事培训提升质素

  为了提升董事质素,咨询又建议将董事进行持续专业发展的建议,由最佳常规升级为条文,包括董事应于每个财政年度参与至少8小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