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0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地区 | 门店 | 罚款金额 | |
1 | 湖南长沙 | 芙蓉店 | 50万元 |
2 | 贺龙体育馆店 | 50万元 | |
3 | 韶山南路店 | 50万元 | |
4 | 湖北武汉 | 洪山店 | 50万元 |
5 | 上海 | 联洋店 | 50万元 |
6 | 南翔店 | 50万元 | |
7 | 张江店 | 50万元 | |
8 | 云南昆明 | 白云店 | 50万元 |
9 | 世纪城店 | 50万元 | |
10 | 吉林长春 | 新民店 | 50万元 |
11 | 北京 | 方庄店 | 50万元 |
春节前夕,物价检查部门纷纷发出通报,全国各地家乐福门店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据零供网统计,截止今日,已有11家家乐福门店被责令立即改正,退还多收价款,并作出了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河北省物价检查人员在对石市春节市场价格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石家庄家乐福保龙仓胜利北街店、中华大街店、谈固店、留营店,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构原价、低价标示高价结算、一货两签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河北省物价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记者致电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仍在举证阶段,还没有对上述四店实行处罚决定。(来源:零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