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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涨工资最难最关键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08: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扬子晚报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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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郁 戚庆燕 谷岳飞

  省委书记罗志军9日上午在江苏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表示,从今年起,江苏将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294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118元。当年,江苏省CPI同比增长3.8%。七年内使收入倍增,也就是说,每年居民收入要增长10%左右。

  不少政协委员在讨论罗书记报告时均表示,七年内收入倍增计划这一目标十分振奋人心。但在短短七年内如何使居民收入倍增?江苏又将采取哪些措施完成这一目标?本报记者专访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就业的副厅长吴可立。

  三条路径保居民收入倍增

  吴可立首先指出,罗书记提出的七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指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全民收入七年倍增,而不是单指某一个群体,这其中既包括城市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因此这需要方方面面同心协力完成这一个可期待的目标。吴可立表示,居民收入七年倍增将主要通过三方面的路径去实现。

  1  是通过就业增加老百姓的工资性收入。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要通过扩大就业面、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这样使得就业率提高,没有工作的找到工作,从而增加待业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吴可立指出,对于城镇人口而言,增加就业岗位除了第二产业外,第三产业还有更大的就业空间,比如说现在比较热门的家政服务业,岗位用工较为紧俏。从统计数据看,近几年工资性收入已成为我省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占了农民收入增加额的三分之二。其次,对于已经就业的,未来还要提高就业质量,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使人们更加体面地劳动。江苏将逐步推行包括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来实现这一要求。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月便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值得强调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于工资增长指导线,也不同于工种(岗位)指导价,是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硬杠杠”。吴可立表示,提高老百姓的工资性收入,通俗地讲,一方面要使没有工作的找到工作,每月多一份工资收入;另一方面,有工作者工资水平还要提高。

  2  是要通过促进创业,增加居民的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可以安民,但富民则需创业。吴可立指出,通过优化创业环境、推行创业型城市等措施,鼓励更多人自主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氛围。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不少创业者正是因为创业先行致富。

  3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增加老百姓的转移性收入。吴可立指出,这一措施就是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通过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城乡医保待遇水平、养老金等措施,使得弱势群体获得转移性收入。据吴可立介绍,以养老金为例,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是连续第七年增长,而农村养老制度去年已经推行,老年农民已经开始得到实惠。

  工资性增长最难也最关键

  “而在这三大块增收渠道中,工资性收入增长最难”,吴可立指出,在居民收入倍增目标中,难度最大也是最关键的当属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你要说城市人均收入提高多少,农村人均收入增加多少,这个对不少人来讲感受并不直观,但工资性收入这一块每一个人都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吴可立表示,这一块收入对老百姓而言最为直观,因此“十二五”期间需拿出更有力的办法、措施,以保障城乡居民的工资收入有明显改善。

  吴可立认为,一方面,随着社会工资水准的提高,职工会要求增加工资,以安德门市场为例,去年工厂招工每月1200元可以招到人,但现在1500元还很难招人,不少岗位得1800元以上,市场倒逼机制会起一部分作用;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个问题,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高有可能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不能承受、难以为继。这就是难度所在,从职工角度说,要求增长工资;另一方面职工工资投入增加了,一部分微利企业难以承受,在这种状况下,需要更好地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本报记者 陈郁 戚庆燕 谷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