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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0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1日表示,正全力推进有关将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若干规定纳入法例的工作,计划在2010至2011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
陈家强当日在公布有关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立法建议的咨询总结时说,本次立法工作的目的是培育上市法团持续披露资料的文化。政府认为有必要建立法定制度,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质量,这也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区内首选集资中心的地位。
根据有关的立法建议,当上市法团知悉任何股价敏感资料(即“内幕消息”)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公众披露。香港证监会将成为此法定规定的执法机构,而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则会裁定上市法团是否违反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规定。
与现行《上市规则》比较,法定制度将为股价敏感资料的披露提供更清晰的规定,清楚厘定有关责任及安全港的范围;授权证监会就涉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容许独立审裁处就所有涉嫌违规情况进行研讯。(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