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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彭冰)按照“国八条”要求,省会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1月10日,长春市首个楼市限购令与广大公众见面。一时间房价涨跌再引市民热议,观望者也骤然增多。
回首2010年,长春房价在调控中逆势上扬。数据表明,去年11月长春商品房均价较当年1月上涨1000元/平方米,涨幅达到10%~20%,这让许多曾经观望的购房者悔之不迭。同时,诸多类似二线城市市民也对未来房价表现出担忧。
纵观长春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地方限购令,其中多项措施与“国八条”一脉相承,比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外来人口限购1套;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购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全额征税等。
与众不同的是,这份名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增加了购买首套房时的税收优惠——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l%税率征收契税。
“这表明政府鼓励无房户的刚性需求,并鼓励购买中小户型,目前长春市人均住房面积约为30平方米, 3口之家正好为90平方米。”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处处长刘庶明表示,这条独立于“国八条”之外的优惠举措,彰显了地方政府的“人性化管理”。
按照“国八条”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本次长春版限购令虽未明确“房价控制目标”的具体数额,但表示“要使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有较大幅度回落,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措辞之谨慎,难免使诸多民众心存揣测,该市“房价今年内仍将看涨,只不过涨幅可能放缓”。
据了解,本次长春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将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