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重庆首批公租房接受申请 公务员不参加初次摇号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社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记者11日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将从12日起正式接受公租房申请,重庆市首批向社会投放的8万余套公租房房源总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同时重庆市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务员一律不参加第一次公租房房源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11日下午召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公租房申请、审核、摇号、签约入住、物业管理等内容,《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也正式出炉。

  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介绍说,重庆市从2月12日起正式接受公租房申请,市民可以到全市30个公租房申请点和2个临时申请点进行政策咨询、领取申请表或提交申请。同时,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提供了网上申请服务,申请人只需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将书面资料递送申请点即可。

  凌月明介绍说,今年3月2日,重庆将拿出4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现房进行第一批摇号。其中40万平方米为现房,摇中号的申请人可立即入住,其余360万平方米为期房,摇中号的申请人最迟将于今年11月入住。而到年底前,全市将累计提供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接受申请,预计将于今年10月进行第二次摇号。同时,为了使急需公租房居住的人员能早日入住,全市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务员一律不参加3月2日首批公租房房源摇号。

  凌月明说,公租房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的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重庆公租房房租一般为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房租的60%。根据物价部门、公租房管理局的调研,重庆公租房房租目前定价为最高11元/平方米,最低的9元/平方米。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获悉,根据重庆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细则》规定,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据了解,从2010年起的三年内,重庆市将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去年重庆市已在主城区和万州、涪陵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工建设了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今年将新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公租房。

  此外,重庆市政府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包括重庆本地居民、外地来渝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夹心人群”,在重庆有稳定工作、符合收入限制标准的无住房和住房困难人士均可申请重庆公租房。其中,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或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500元的才具有重庆公租房申请资格。但同时,重庆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记者徐旭忠 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