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沈阳商品房限购令最早下周出台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国网-辽宁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近来普遍关注的商品房 “限购令”,很快也将在沈阳“落地”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这也意味着,沈阳很快也要出台商品房“限购令”。据了解,沈阳商品房“限购令”目前处于研究确定阶段,要等到正式公布时,才能知晓各项细节。

  原则要求:在同一行政区域有两套住房的不能再买

  据中新网报道,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根据要求,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原有住房数量如何参考

  去年已有部分城市出台 “限购令”,例如北京、大连等都要求“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对于原有住房数量是否有限制,各地做法则不尽相同。

  根据去年底媒体对于10个城市的“限购令”细则的统计对比,北京、上海、杭州、厦门等7个城市,对原有住房数量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家庭已经拥有2套级以上住房,仍可以再购买一套住房。而只有深圳、南京等3个城市规定,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禁止再购买。

  但根据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新要求,原则上对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然而,关于沈阳“限购令”能否“软着陆”,仍有不同猜测。一方面,国家原则要求“限购令”与家庭已有住房挂钩,沈阳理应照此执行。然而,也有少部分人认为,沈阳虽然是省会城市,但是并非房价过高、楼市过热区域,相反一直相对处于房价“洼地”,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出良性健康发展态势,所以“限购令”在沈阳也存在“软着陆”的可能性。基于后一种观点,在“限购令”出台之后再次购买一套住房的家庭,也有可能不会对其原有住房数量做出严格的限制。

  违“令”或将无法办房产证

  如果有人违反了“限购令”,其超出规定多购买的房子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购房人及时了解调控政策,避免由于违反限购套数,导致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的情况发生。购房人应当如实准确申报家庭组成情况及住房情况,不要轻信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所谓的“规避建议”或“帮助规避”的承诺,更不要采用假证件、假材料等方式购买住房,防止因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等情况的发生。 (记者 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