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重庆政府:杜绝出现开豪车住保障房现象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3日 07: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承租五年后可申请购买,但不能进入市场交易

  据新华社重庆2月11日电 重庆市政府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租房管理相关情况,就备受关注的公租房公平分配问题,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表示,重庆市通过制度创新确保公平分好公租房“蛋糕”,杜绝出现“开豪车住保障房”现象。

  “过去曾经发生过经济适用房被有些人不该得的得到了,应该得的拿不着,甚至还有开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房的。重庆市在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研究过程中便高度关注这个问题。”凌月明说,重庆市首先从制度设计上来防止这个问题的发生,如重庆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申请人收入限定有明确规定,希望每个申请人对他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要负责。重庆公租房申请人通过第一次审查后,还须进行公示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重庆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凌月明表示,重庆公租房管理最关键的制度设计在于,公租房租户居住满5年后,虽然可以购买公租房,但不能进市场交易,只能由政府以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购,没有牟利空间,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

  此外,昨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还宣布,重庆市将从12日起正式接受公租房申请,重庆市首批向社会投放的8万余套公租房房源总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同时重庆市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务员一律不参加第一次公租房房源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