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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再获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3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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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文鼓励产业发展;券商认为,新政将增厚软件企业利润,长期利好软件行业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 林其玲)继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国发18号文”后,发改委周五转发了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18号文”),除继续施行软件增值税优惠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将给予“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新18号文”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和政策落实等8个方面具体明确了优惠的政策以及今后优惠政策的方向。例如,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对于新政,多家券商给予了积极评价。海通证券表示,考虑到营业税及附加中包括了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依据的附加,在营业税全免的假设下,估计A股软件与服务上市公司净利润整体将增厚5%—10%,也意味着该板块可能因本次政策有5%—10%的上涨空间。东北证券分析师认为,“新18号文”政策优惠加大,对软件行业的整体发展长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