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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CPI涨幅将低于此前市场预期,若缺乏定基指数,与去年数据的可比性弱化
【财新网】(记者 王晶)财新记者2月14日从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获悉,自今年1月起,统计系统将启用新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基期和权重。
这一调整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定于明天公布的1月CPI同比涨幅,将低于此前的市场预期。同时,这一数据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弱化。
2月13日,市场有传言称,1月CPI同比涨幅为4.9%。而此前一些分析人士预计CPI将创下近两年新高,多数分析师的预测值集中于5.2%-5.4%。
本月10日,财新传媒对国内外金融和研究机构的经济学家的问卷调查显示,17位经济学家对1月中国CPI同比增幅的预测均值为5.4%,最高值达到6%。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2010年10月明确表示,2011年起中国将采用新的CPI权重。
现行制度规定,CPI中的权数每五年调整一次。同时,考虑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变化,每年会有一些权数的微调。
一位地方统计局调查队人士2月14日告诉财新记者,今年1月CPI的权重已变,CPI权重调整的方案全国是一样的,但是各县市执行时有些差别,由于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不同,各地CPI权重不完全一样。
此前,学者普遍预计中国CPI中,食品类权重会下调,而居住类则有所上升。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司官员去年曾透露,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约为32.8%,居住类的比重约为14.7%。
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副教授徐强分析称,国家统计局采取新权重后,应该按照新的权重对2010年1月-12月的定基指数进行调整,从而保证2011年1月CPI的同比和环比的可比性。若缺乏定基指数,权重调整后,外界无法根据统计部门CPI的增长率指标(包括同比、环比、累计同比),来计算调整前后几年间CPI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