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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07: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静瑕 发自北京
《通知》中银监会提示六大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房地产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代销保险风险
“风险防范”再次成为2011年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监督管理的关键词。
特别是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层要求银行推动建立月度日均存贷款的统计制度,各家银行要按月度监测日均存贷款流动性水平,进一步加强资产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稳定性的管理。并引入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新指标。
昨日(2月16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1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一届年会”上表示,今年银监会将严防系统性风险,并“在银行业抵御风险能力上有前瞻性的安排,提前做好‘以丰补歉’”。
同时,刘明康还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等风险目前仍然存在,我们要保持忧患意识,进一步保护银行资本金的安全。”据记者了解,银监会已于近日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针对银行信贷管理、地方平台贷、房地产贷款以及流动性风险防范都作出了确切的要求。
在《通知》中,银监会从多个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作出了要求。银监会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将所持有的债券、发放的贷款以及表外担保和贷款承诺统一纳入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
加强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
据记者的了解,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三个监管指标之一,其他两个为不良贷款率以及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其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
“这其实也体现了银监会前瞻性的监管措施,将银行持有的所有债券以及对外担保等都纳入到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当中来,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控制信贷规模。另外一方面是提醒银行对外担保的风险,帮助银行提前控制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何志成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这种前瞻性体现在,授信额度虽还没有变成信贷,但是最终会变成信贷。
交银国际研究员李姗姗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银行所持有的债券纳入到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是可以更加全面地涵盖银行信贷风险,便于细化风险,并且更具一定的权重计提风险资本。
“按照这个要求来看,应该是将每月新购买的债券计入新增信贷当中,有可能是要保证银行的流动性充裕,不让其出现钱太紧的情况。”招商银行宏观与策略分析师徐彪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今年1月底,有消息称,银监会拟将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规模纳入银行客户授信额度,并相应计提风险资本。而分析认为,这将占据银行的信贷额度,银监会将进一步规范表外业务。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银监会将表外担保等纳入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为了让其与银行的资产挂钩,并进行计提,以防范风险。同时,该要求将压缩今年的银行信贷规模。
“风险集中在地方融资平台”
从2009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逐渐显露出来,一直被银监会强调,而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也一直被银监会所关注。
“房地产(贷款)风险主要集中在地方融资平台上。”在上述年会上,刘明康指出了房地产贷款风险主要的症结之所在。
对于平台贷,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要严格控制增量,仅允许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适度新增。已经发放的2009年及以前所签项目合约下的分期贷款,要重新统筹平台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和贷款项目本身还本付息能力。对于到期的平台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自今年一季度起,各商业银行要坚决做到平台贷款风险资本和拨备的新要求。即针对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平台贷款,分别按照100%、140%、250%和300%计算贷款风险权重,提高资本占用成本。
“其实对于中央和省一级的平台贷会好一点,县一级的平台贷风险很大。有60%的平台贷风险都集中在县一级。本身县一级财力就少,并且很多作为公益性的项目,难有收益,这些都是风险点。”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
刘明康称,房地产的风险主要是融资平台上的风险,这些平台贷款多以土地等进行抵押 (即土地储备贷款),而其中大多涉及城投公司等国营公司。在《通知》中,银监会要求,房地产信用风险则分为三类,对土地储备贷款,要比照平台贷款的要求严格防控风险。
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分析认为,土地储备贷款主要是用于比如拆迁款项、平地等用途,一般用土地偿付金作为抵押贷款,而在平台贷中,地方融资平台又以土地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链条,最终储备土地的价格将成为风险的源头。
“从目前来看,土地储备贷款应该说是风险较小的,但是由于这类贷款一般属于中长期,未来的土地价格有可能会逆转,因此这是需要银行谨慎的地方,并且要控制存款贷款的风险。”徐彪表示。
为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通知》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房企不得发放新贷款,原有贷款到期收回。并且要要密切关注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的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严禁信贷资金用于购地,严防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借款和其他各种关联交易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在个人购房方面,商业银行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政策,着力抑制投资投机等非理性的购房需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防止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严控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自全球金融危机开始以来,已经被全球所警惕。
《通知》显示,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层要求银行推动建立月度日均存贷款的统计制度,各家银行要按月度监测日均存贷款流动性水平,进一步加强资产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稳定性的管理。并引入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新指标。
“月度日均存贷款统计制度,主要是银行可以每天提取存贷款数据,也可以在某个时点计算出银行的一个月日均存贷款。相对于之前的监控,降低了监控周期。”徐彪分析,之前银行可能会在年底都通过各种手段揽储,冲存款,这种现象或得以改变。
然而,徐彪认为,上述制度有可能会改变银行对资金的投放以及运用,带来新的问题。“今年实行月度监控,可能会导致银行在1个月的前半段时间,猛放贷,后半段时间紧缩信贷。”
而对于引入的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新指标,则是来自于巴塞尔协议Ⅲ中。
李姗姗分析,这两个指标的引入,并不会对中国的银行带来重大的变化,因为从各方面数据看,我国银行业都达标,但是影响还是存在。“对中国的银行业影响主要可能在拨备上,如果有2~3年的时间去缓冲,影响会小一点,不过要一下子使用,股份制银行或者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的压力会很大。”
据刘明康表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超过200%,达218.3%,这在国际上是非常高的。“如果现在再去市场上补充资本金,银行业的成本可能更高。”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的督查,特别是对正常和关注类中实际隐含较大风险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重新认定,相应加大次级和可疑类的占比。这可能增加银行的不良贷款和不良率。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加强对还本到期的偿付比率考核(对于所有展期和贷新还旧贷款,也必须与拖欠一起计算违约率,同时剔除只偿还利息而本金还未到期的部分)。在认真做好现金流贴现和利率敏感性分析的前提下,做好本息覆盖率的测算。
同时,《通知》要求,各行要确保2011年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全部转入表内,同时在计算杠杆率、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以及拨备比率时充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