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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时代周报
王则楚
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顺德区为广东省省直管县试点。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市现有的规划、统计管理模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市级统筹基金及东平新城维持现有管理体制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由省直接管理,顺德区可行使由地级市行使的有关职权。有专家称,《意见》的出台,是根据中央关于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精神进行的。改革从纵向上进一步理顺了“省直管县”试点的管理体制,细化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对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探索省直管县体制具有重大的先行突破性意义。
在被称为大部制改革的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宏观到微观、从体制层面到法律层面,层层递进,但依然碰到不少新的问题,就精兵简政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要求而言,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就所谓力度还是很大的“针对顺德享受地级权限出台的文件”而言,依然没有按照我国《宪法》关于行政管理层级只设“国务院、省、县、镇乡”四级的要求,撤销佛山这个地级市的权限!
过去,由于交通不便,省直接管理县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设置“行署”这个省政府派出机构,对县直接管理。就是这样,行署的个数很有限,权力也不大,对县的管理更多的是为之协调以解决困难。
现在,交通已经极其方便,加上通信发达,尤其是互联网的网上处理公文的能力,省直接管理县已经是十分方便的事了,更应该严格按《宪法》的规定,省直接管理县。过去,把东莞、中山由县直接改为地级市,实际就是“省直管县”,只是平白地增加了许多厅级干部,而地级市为了能够符合《宪法》,竟然不顾一切,把县改成区,使自己成了“设区的市”,这些做法在地级市本身经济实力不强的条件下,往往不是为县域经济输血,而是搜刮县域经济的能力,不利于县的发展,拉大了城乡差距。
今天进行“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改革,如果依然把地级市看成是一级政权,不是由县人大会议直接选举省人大代表,而是由地级市人大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在省与县之间横插了一级政权—地级市,这从根本上讲是“违宪”的,把本来顺德县应该有的就“不满政府行政行为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这些权利归还顺德说成是“有重大的先行突破性意义”,实际就是对行政体制膨胀的妥协。
但不管是县还是区,不管是地级市管还是省直管,顺德区政府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在社会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型区域合作等方面被赋予更大的改革探索试验权,这倒是最重要的。
顺德区的改革必须在这些方面勇于先行先试,闯出一条体现民权、关注民生的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路子。
事实上,只有撤销违宪的地级市,才能真正实现简政放权,才能真正做到精兵简政,才能强县扩权。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