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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请国家统计局公开CPI权重以解民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09: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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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要彻底树立公开透明的形象,摆脱以往的暧昧不明的形象,唯一的办法就是公开再公开、透明再透明。

  人们对诚信的渴求、市场对准确的经济数据的要求,两股呐喊合流,使国家统计局一次次站在风口浪尖。

  最新事件是今年1月的CPI数据与改革房地产统计办法,1月份CPI数据低于市场预期,恰与CPI统计基期与权重调整的时间点重叠,使人们质疑统计局有意调低了CPI。

  面对CPI质疑,国家统计局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详述统计权重调整前后的统计数据,以证明统计局的科学与公正。这当然是进步,但仅止于此不足以重建统计局的专业与公开形象,如果统计局不公开核心的数据,人们对统计局的质疑就不会停止。

  到目前为止,CPI权重构成是个秘密,人们只能从经验数据、从统计局的只言片语中进行推断,即便中国一流的宏观分析师也是如此。如有分析师与学者利用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的月度数据对CPI指数的构成进行的经验分析,结果显示,我们估计的分类商品的权重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的权重基本一致。

  目前,我国的CPI统计构成有8大类,共263个基本分类,约7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各个类别占CPI的权重,是根据13万户居民消费实际调查得出。各类价格乘以权重,最终加权得出全国的CPI数据。CPI各类商品的权重与分类价格指数,直接决定了CPI指数的总体水平。

  恰恰是在具体权重方面有关部门讳莫如深,统计局不厌其烦公布了1月CPI权重的调整比例,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而我们要追问的是,交通与通信原有的比例是多少,每个月是否根据消费情况进行了微调?此次调整是在2005年的基数上进行调整,还是以2010年的基数进行调整?虚拟房租是否用现价房租代替?很遗憾,所有这些关键细节付之厥如,如果这些细节不公布,即便统计局写了数篇文章辩诬,恐怕也无济于事。

  笔者查看相关统计人士撰写的文章,各种模式、函数不一而足,但为什么在关键的数据上却如此吝啬,这是国家机密吗?注重经济安全的发达国家同样会把关键的细节数据公诸天下。

  国家统计局力图改革,但改革得并不彻底,他们采取公关的手段应对质疑,而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如此改革在信息时代与知识时代会越来越被动。国家政府部门不应该跟着低劣的企业学习,以为靠公关可以矫正形象,天下哓哓之口不可能全部堵塞。

  作为另一个改革的样本,我国《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已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2月16日公布 《新方案》,18日将发布依据《新方案》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

  《新方案》有了长足的进步,最大的亮点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另作调查。这就杜绝了一半被调查城市开发商数据弄虚作假的可能性,今后大概不太可能闹出2009年“2009年全年70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的笑话,因为这种数据对于统计局的公信力有致命伤害。

  对于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非全面调查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让人疑惑的是,二手住宅成交同样需要通过房地产部门的网络,能否与一手房市场一样采用网签数据以保障真实性?另一个保障真实性的办法就是,将调查所得的关键楼盘每月成交价格公之于众,如此既便于大众监管,又可以形成特定楼盘的长期价格指数。荷兰阿姆斯特丹可以王子运河两岸的房价连续350年记录不辍,我们理该学习这样的先进经验,以使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政策制定不再盲人摸象。

  统计数据是宏观经济发展之眼,左右着未来的预期,左右着资本与货币市场的价格,人们对于统计局的苛求,正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强烈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