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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统计新规能否揭示房价涨跌真相
专家指出,初期可能存在数据可比性问题,可靠统计也需被调查者配合
专家表示,以往由开发商报送的样本数据,成交面积、成交价格等往往存在一定的失真,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也无法进行有效约束。而网签数据是实际交易的数据,其可信度明显增加。
人们感觉不少城市楼盘售价连月猛涨,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年涨幅却只有区区1.5%,引起争议如潮——发生在2010年初的尴尬,会不会再现?国家统计部门公布了新的统计方案,让人看到了逼近房价涨跌真相的希望。
16日公布的房价统计新方案,在4个方面作出了改革和调整:调整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调整基本分类设置标准,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改进了数据发布方式。
其中,一些调整备受关注。比如,在基础数据来源渠道方面,新方案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徐国祥说,以往由开发商报送的样本数据,成交面积、成交价格等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也无法进行有效约束。而网签数据是实际交易的数据,其可信度明显增加。
对二手住宅的销售价格,则是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总额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选取住宅样本兼顾不同地理位置。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价格“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属于非全面调查,调查样本的规模大小及其分布直接关系到基础数据的代表性。
“‘75%以上’的规定完全是为了确保调查数据来源的代表性,提高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说。
根据新方案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将在18日公布。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新的统计数据在初期过渡阶段确实会有可比性的问题,但新的统计数据采样更全面、多样,也更真实客观,对研究房地产运行情况来说,新的统计数据更有价值。
徐国祥说,统计是个逼近真相的过程。此次新的房价统计方案,将有望为政府、市场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房价数据。但他同时指出,统计数据是否可靠,除调查方案本身外,也离不开被调查者的密切配合。这就需要对被调查资料的严格保密和权利的充分尊重。这方面的制度运行在欧洲做得很好,我国则还需改进。此外,我国已有一系列关于统计的法律法规,应依法加大对瞒报、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华社记者 叶锋 魏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