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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近期,我省部分航空售票网点、旅行社销售以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旅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顺安捷科技有限公司、天亿龙辉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名义印制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调查表明,该“告知单”不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单。
近两个月,6万份“问题”保单通过29家代售点流入吉林并售出,代售点销售一单可赚15.7元,这种涉嫌以新形式、发生在新领域的消费欺诈行为在吉林省内尚属首例。1月3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和省工商局经济稽查总队联合对此发出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 李杨) 6万份假航意险保单大案如今有了新的进展,记者昨日从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了解到,问题航意险保单仍在继续销售,但是为了规避工商检查,新印制的保单在内容上有所变动,附赠产品内容从保险形式变成了域外保障形式,另外省内有21家机票代售点派人来工商局说明情况,工商执法人员要对其他8家未来说明情况的代售点从严查处。省工商局从青岛保监会了解到,山东永诚保险公司与英宸航信公司没有合作关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意外,“问题”保单对于消费者没有任何保障。
新保单玩起“文字游戏”
工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有限公司虽然人去楼空,但是《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仍在继续流入市场,不过相关内容已经悄悄进行了更改,颜色从粉色变成了蓝色,另外,部分告知单附赠产品内容一项由原来的“客运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变成了“航空客运域外救援保障”,在备注信息一栏还写着“获赠产品由多家知名保险公司提供”。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依然不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而是商家为规避查处生产的“变脸”假保单。
21家代售点说明情况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副总队长于成安表示,1月3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和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联合发出消费警示,要求省内凡销售过《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的航空售票网点及有关单位,从即日起至2月15日止,用书面形式将销售情况报告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截止到2月15日,涉案的29家机票代售点中,已有21家机票代售点派人到工商局说明情况,对于其他8家代售点,由于未能按期来工商局说明情况,工商局将在查实证据后从严处理。
与保险公司无协议
1月13日,英宸航信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工商执法人员,公司负责人出外旅游,目前不在公司内,另外公司与山东永诚保险公司签订了团购保险合同,每人已向山东永诚保险公司交付2元保险费。他们每天向山东永诚保险公司报一次人数,以此来说明他们附赠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有保障的。
吉林保监会对此马上发函,商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协查永诚财险青岛分公司是否承保英宸航信等公司团险业务。2月14日,吉林保监会得到回函,经调查,未发现永诚财险与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旅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顺安捷科技有限公司、天亿龙辉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
消费者可举报假保单
于成安副总队长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航空意外险保险时,要认真查验单证正面是否标有保险公司名称及标识、销售地区、单证流水号、客服电话、保单验证网址等内容,并盖有与保险公司名称一致的保险合同专用章,保险单背面印有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希望购买到可疑航空意外险保险单的消费者,积极拨打举报电话。
凡销售过《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的航空售票网点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立即与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