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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央企如何弥平信息鸿沟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04: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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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评论员陈家兴

  从根本上说,如果央企不依法、科学、规范行事,新闻发言人也会束手无策。尽管如是,我们也不妨先看其新闻发言人如何扭转形象,进而弥平信息鸿沟。

  科技的发达,让信息高频、海量、通畅地传播成为现实。然而,在这样一个信息社会,却依然四处存在着旧时代遗留下来的信息鸿沟。当公众在社会信息的平原上徜徉时,不经意间就会被信息鸿沟阻隔。

  正是为了适应信息社会的新形势,近些年,从中央部委机关到企业组织机构,都迅速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把新闻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邮箱、传真等公之于众。2月18日,国资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119家央企的上述全部信息,同时还把发言人的工作手机号码公开,目的就是想实现信息沟通交流的方便。

  但必须看到,无论是这种制度的全面建立,还是有关发言人信息公布的详细程度,都只是在这些机关、企业、机构等与公众之间的信息鸿沟上,铺搭了一座“简易桥”,以供那些信息需求强烈的媒体与少数公众一探究竟。从根本上说,这只清除了信息通达的表面障碍,迈出了弥平信息鸿沟的第一步。要真正把信息鸿沟弥平,把“简易桥”变成宽阔结实的大路,会比铺搭“简易桥”艰难得多。更可忧的是,弥平鸿沟的压力与动力会不会在“简易桥”建成后消减。

  现实情况加剧了这种忧虑,因为有的“简易桥”在建成后不久,就变成了走不通的“危桥”。体现在公众那里,就是电话没人接听,邮件没人回复,即使联系上了也答非所问。从社会反馈机制来看,只有个别的新闻发言人比较活跃,一些单位的发言人制度运转正常。这种“危桥”的现实,传导到公众那里,就是浪费了公众的期待和时间,不再相信这桥能通行,干脆不去走它。

  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作为现代公民的重要权利,莫不与信息鸿沟的弥平高度相关。如果信息鸿沟仍然实质性存在,公众的这四权受阻,就会有各种小道消息流布,质疑、猜测不断,社会心理疏离感、对立感产生。相反,如果鸿沟被弥平,公众在四权的主张与满足中,就会增强公民地位和公民意识,激发责任感和自豪感,凝聚智慧和力量,最终形成社会发展进步的合力。

  显然,在这个意义上弥平信息鸿沟,决非新闻发言人制度本身所能全为,但这至少显示了这一制度本身所应具备的能量、拓展的空间、实践的内涵。关键就看想不想干,怎么干。不想干,手机全天候开着,也只是摆设。想干,就有太多的事情值得去做。比如,至少不用被动地等待媒体公众打电话问询,可以主动地回应问题,定期公布公众想知道的实质性信息,开辟面对面交流互动的空间,等等。只有这样,新闻发言人才能成为机关、单位、机构的信息发布平台、形象窗口,进而把“简易桥”变成公众可以走也愿意走的“金桥”。

  正如舆论所言,近些年央企财大气粗的垄断形象,天价拿地、天价吊灯、团购住宅等行为,已致央企于某种尴尬境地,是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之所急。但从根本上说,如果央企不依法、科学、规范行事,新闻发言人也会束手无策。尽管如是,我们也不妨先看其新闻发言人如何扭转形象,进而弥平信息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