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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控城镇农村居住和杭甬城建用地增加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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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2月19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提出,要大力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城镇和农村居住用地增加,严控杭甬城建用地增量。

  记者18日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一份通知中了解到,该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城镇和农村居住用地增加,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标准,提高新上工业项目入区入园门槛。

  浙江省政府指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杭(州)甬(宁波)沿线发展带,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严格控制杭州、宁波的城市建设用地增量。湖(州)杭(州)发展带以及其他沿路发展轴带保留足够的自然生态空间,适度安排建设用地,促进城市与产业有序集聚和发展。

  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浙江省政府还决定保障生态用地。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生态走廊和其他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实施限制性保护。对于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外围和输水通道两侧地区、钱塘江干流、城市间的重要生态板块、浙江西部海拔200-500米之间的山体、湖州和嘉兴两市海拔50-200米之间的地带,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禁止开展导致生态退化的各种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