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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2: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京发改[2011]193号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月20日零时起,每吨均提高35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三、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元/吨 | 非配送制,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90号汽油 | 8980 | 8887 | 9280 | 6.97 |
93号汽油 | 9537 | 9438 | 9837 | 7.45 |
97号汽油 | 10094 | 9990 | 10394 | 7.93 |
98号汽油 | 8.48 | |||
0号柴油 | 8300 | 8214 | 8600 | 7.44 |
-10号柴油 | 8816 | 8725 | 9116 | 7.89 |
-20号柴油 | 9246 | 9151 | 9546 | 8.26 |
-35号柴油 | 9590 | 9491 | 9890 | 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