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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投资咨询风险揭示书》。
一、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您在委托期货公司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前,应当评估自身财务状况、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等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期货公司提供的投资建议,自主做出期货交易决策,自主进行期货交易操作,自行承担期货交易风险和损失。
二、您应当确定向您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期货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向您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员具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三、您应当了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和投资咨询业务合同的讲解。
四、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向您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包括风险管理顾问服务、研究分析服务、交易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活动,仅作为您投资操作的参考,若您据此进行入市操作,您必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五、您应当充分了解期货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当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在为您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任何有关期货行情变化的预测都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若您据此进行入市操作,您必须承担相关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六、您在使用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终端设备前,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该期货交易软件、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您必须承担相关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本《期货投资咨询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无法揭示您委托期货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您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您在委托期货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自主做出操作判断,独立承担风险。
以上风险揭示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