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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人民的国企该如何上缴红利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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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特约评论员 叶檀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与可观的利润相比,国企上缴红利非常可怜,以上年实现利润按比例征收央企红利为主而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8年、2009年分别为547.8亿元、873.6亿元,2010年约为440亿元。而据财政部的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2007年恢复“红利”征缴以来,我国央企中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行业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中国国企的吝啬程度在全球领先,而福利之优厚同样在全球领先,烟草等行业成为金饭碗。

  不仅如此,国企上缴的红利在内部流转。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财政部表面上获得了收益权,处置权仍在国资委手中。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3亿元,主要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重组补助等方面。而2007年、2008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父爱主义宠爱有加的后果就是市场机制失灵,这些备受呵护的央企远说不上大而强。

  油价屡次上调,利润巨大的中石油等企业屡拿补贴。根据中石化此前公告及年报,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中石化分别获得94.15亿元、50亿元、49亿元、503亿元的财政补贴。其理由是,“在‘十一五’期间,因价格不到位政策性减收3500亿元”。到底减收多少,在成本不清的情况下只有天知道。被视为前景远大、一直在资本市场炒作3G概念的中国联通,则两次被豁免上缴央企红利。

  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来是被逼出来的,中国石油巨头的社会责任感很难让人满意。尽管国资委以单位GDP排放量减少为豪,但看中石油在大连漏油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不抱偏见的人很难得出这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结论。当然,那些领命在网络上灌水的石油石化系统的企业写手除外。

  中国公民有什么途径可以分享国企利润与国资增值红利?

  国有上市公司划拨给社保的10%股权不能算。国有优质资产上市,很多本来就是全民资产,上市之后取得了数倍溢价,划拨10%的股权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客观地说,是证券市场的二级投资者为社保作了贡献,活雷锋的帽子不应戴在国企头上。

  在国有企业的上市溢价中,央企有必要划拨给财政部专户一部分,专门用于保障房、教育基金、治污等公益事业。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总资产达到42.55万亿元,净资产17.07万亿元,平均每个中国公民拥有1.29万元。而且这都是优良资产,多数都在上市公司,很容易变现。当中石化等通过私有化将资产变现时,有必要划出部分,用于造成污染地区的治理,用于补偿资源被夺取而当地就业与民间财富未被拉动的地区。不要说拉动多少GDP,GDP无法转化为就业与内需;不计算污染成本,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国资预算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央企上缴红利的处置权应该收归财政部。而财政部则需要建立公开、透明、详尽的公共财政体制,告诉每一个公民,央企红利用在了何处。而审计署则有必要以详尽的审计告诉公众,央企红利的使用效率如何。否则,国企收益越多,社会财富可能越不均衡,市场效率也不会因此大幅提升。

  将央企红利处置权交还给财政部是基础,财政部的公共财政是第二步,人大与民众的监督是第三步。只有做到这三步,央企才能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