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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场:“尼美舒利”会否夺命须给出权威结论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09: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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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番“尼美舒利”风波,源于去年11月26日在京举办的“北京儿童用药安全国际论坛”。专家在会上对尼美舒利安全性的担忧近期被央视曝光,以“尼美舒利”为主要成分的儿童退热药,被推上药品安全性疑虑的风口浪尖。之前,在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地方药店,家长们随手就能买到这种廉价的儿童退烧处方药。国家药监局和相关专家的说法是,该药本身安全性目前暂无问题,但在销售和使用中,因缺乏监管、滥用药物导致不良反应和致死风险增大。

  药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对象。药品市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药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般消费者不能掌握选择药品的必要信息;药品的质量和效果出现偏差,会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药品交易市场秩序是重要的公共事务,关系社会稳定。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着药品的市场监管责任,在现代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把对药品的监管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任何时候,“防患于未然”都比“治乱于已成”来得实在。

  一个政府部门的价值就在于其提供的社会服务的价值。从药品安全、有效和经济性的角度分析药品监管工作的绩效,药品监管部门是市场执法部门,通过监督企业行为,为社会提供药物安全、有效和经济的社会环境,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企业逐利,监管部门更应充分行使职责。就事论事,儿童用药“尼美舒利”被指致死绝非处方药滥用这么简单。近日,“尼美舒利”在国内产销量最大的生产企业——康芝药业以 “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另一种儿童退热常用药“美林”的生产企业——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诉至海南省工商局。由此看来,政府部门的职责绝非出来澄清一下就可以“事不关己”了,而是需要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权威结论,不要让民众生活在惶恐之中。

  目前,有关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研究在我国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药品监管部门应该重视并加强有关研究工作,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模式。1992年澳大利亚颁布了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此后欧洲多国相继公布指南,将经济学评价用于药品报销决策。许多欧美国家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用于药监、医疗、保健和保险等广泛领域,确实减轻了财政负担。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关注有关进展,适时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引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和非处方药遴选工作中来,提高药品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水平。

  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为了提高人民群众药物消费的效率,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有所作为。需要指出的是,在考虑药物的安全和有效的同时,药品监管部门也要考虑药物的经济性。从经济学层面考虑,药物资源也是有限的,提高药物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这不仅是卫生、物价和社会保障部门需要关注的课题,更应引起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视。如果药品监管部门在一贯秉承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方针的同时,适当研究药品的经济性,将能积极促进宏观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