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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1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介绍“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十二五”总体思路,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答问实录:
北京新京报记者:
我想追问一个问题,讲到央企海外投资的问题。其实我们看到,有些央企在海外投资可能会出现一些亏损,就像您刚才说的一样,不了解当地的法律等各方面的情况,国资委在这方面的监管方面会出台哪些新的机制?因为毕竟是国有资产,如果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话,对于高管或者管理层有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另外,如果真的是很严厉的处罚措施,会不会也担心这些高管会畏手畏脚,今后在开拓方面会不尽心尽力。另外,刚才您讲到国有资本收益,也算是给公众一个交待了,还是请教一下邵主任,就您自身来看,目前央企的社会舆论环境如何?您感觉现在公众对于央企的不理解主要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赚钱多了大家的议论还很多?谢谢。
邵宁:
这几年中央企业的境外经营总体上效益是比较好的,大概的数字是这样的,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占中央企业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37%,这是2009年的数字。这个数字说明效益整体上还是不错的,说明我们“走出去”的战略是对的,也说明中国企业在很多方向上有比较优势。我们也注意到,比如外面报道有些海外的项目出现亏损,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从我们国资委的角度,它的性质和境内亏损是一样的,是企业就要挣钱,就要对股东负责,海外不能亏,境内也不能亏。像这种出现的重大亏损,实际是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从制度上讲,我们要查明原因,明确并且追究责任。随着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增长,境外资产的监管实际上对国资委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我们目前正在研究。据我所知,我们的业务局正在研究两个文件,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名称都是暂行办法,说明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地研究明白。有不同的建议,有不同的选项,比如说有的建议,我们的监事会把监督范围延伸到境外去,还有的建议比如说委托境外中介机构统一进行审计等等,这都是可以研究的可能性。无论怎样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首先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因为中央企业境外资产一般都是二级企业的资产,监督责任首先在集团公司。
邵宁:
刚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央企的舆论环境问题。我的感觉,现在的问题是沟通得不够,大家对中央企业的情况,对这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对中央企业这几年的变化,大家了解得还是不多,这个责任主要是在我。应该说,经过这二十年艰难的改革,中国的国有企业的变化是很大的,中国的国有企业跟若干年前是完全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