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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15: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楼市调控光打拳还不行,还要“疗伤”。这个伤,不是房价的伤,而是畸高的房价对社会经济造成的伤,是社会公平的伤
畸高的房价是一头怪兽,对社会经济既有秩序和未来发展的伤害不言而喻。为驯服这头怪兽,在国十条、国十一条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下达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坊间称为“国八条”。今年头两个月,加息步步紧逼,房产税“敲山震虎”,而各地在本月中旬之前,又纷纷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截至20日,北京、上海、成都、南京等多个城市对限购作出规定,区别只是限购的程度以及对象的甄别。有的强调了非本地户籍,有的只要求有社保或是纳税记录即可。而各地限购政策的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各城市都执行了“国八条”规定的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同时,银行业监管部门还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在监管上,比以往力度更大。
这一系列的措施,是驯服房价怪兽的组合拳,又是动用金融杠杆,又是税收手段,又是行政指令,可以说这套组合拳打得密不透风且虎虎生风。虽然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但其政策导向的信息是明确的。尤其是,在遏制楼市非理性投机行为的同时,对居民的正当需要并不造成影响。比如,在一个家庭拥有几套住房的认定上,以往各个城市“自说自话”、含糊其词,现在,各城市多采取“认房”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卖掉一套房,只要总套数不超过限购套数,可以重新再买一套。这就意味着,此轮限购并不影响居民正当合理的改善性需求。
当然,楼市调控光打拳还不行,还要“疗伤”。这个伤,不是房价的伤,而是畸高的房价对社会经济造成的伤,是社会公平的伤。从昨天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目前,住建部已经向地方政府下达“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惩罚。如果各地真能完成向住建部立下的“军令状”,那么,这一“疗伤”的补药既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又增加了供给,将从根本上逆转导致楼市失衡的供需关系,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