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外地人天津购房须缴够一年个税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0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据新华社电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天津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天津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十条”措施中包括,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目标。2011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万套。对不同层面困难家庭发放3种补贴,全年共发放8.5万户。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分层保障,应保尽保,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危陋房屋拆迁改造2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