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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上交五成“红利”行不通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汪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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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所监管央企的利润总额为1.13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是5621亿元,按此测算,2011年收取的2010年国有资本收益(“红利”)应为600亿元出头。

  在昨日发布会后,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进一步透露,预计2011年资本预算总收入约为630亿元。其中,资源类企业上交资本收益约478亿元,一般竞争企业以及军工和科研企业上交资本收益约152亿元。

  这位负责人在回应一些研究者的建议时强调,将征缴比例提高到50%左右的做法行不通。

  而在释疑国企利润去向时,邵宁表示,其实很清楚,通过投资形成了净资产。他同时对“藏”利于民进行了一番解读。

  今年上交额度接近翻番

  同去年300多亿元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比较,今年上交额度已接近翻番。

  “因为上交的比例提高了。”邵宁在发布会上说。

  2007年底国务院确定了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8%的综合比例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其中资源类企业按10%、一般竞争企业按5%上交,军工和科研企业暂缓3年上交(2009年度开始上交)。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资源类企业上交比例提升至15%,一般竞争企业提升至10%,军工和科研企业维持5%的比例。

  据记者了解,如果不考虑其中征缴的电信重组专项收入600亿元,今年600多亿元的征收额度也是历年来最高。

  去年国资委监管央企利润大幅上涨也是今年“红利”上交额大幅提高的原因之一。

  国资委数据显示,2009年央企累计实现利润7977.2亿元,今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就已经达到8489.8亿元。

  相对于去年1.13万亿元的央企利润,600多亿元的上交数额是否显示实际上交比例较低?前述负责人表示,国资委监管央企中已经有很多公众公司,其利润总额扣除上缴所得税和归属少数股东收益后才是可供国有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并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后才是企业上交资本收益的基数,这个基数仅占到央企利润总额的45%左右,以此计算,2011年央企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总比例已经超过10%。

  除了国资委所监管央企外,从2011年开始,还有其他4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000多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今年所有这些央企的“红利”上交总额是多少?在今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国务院批准后,财政部在3月底会揭晓谜底。

  按照财政部此前所提供的数据,2007至2009年,共收取包括国资委监管央企在内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其中2007年试行阶段为139.9亿元;2008年为443.6亿元;2009年为988.7亿元,其中包括电信企业重组专项资本收益600亿元。

  上市公司分红水平成目标

  不过,最高15%左右的上交比例还达不到很多公众的期望。很多研究者也建议,在2008年重新收取央企“红利”之后,要进一步提高“红利”征收比例,甚至将征缴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如果提高到50%以上,则中央企业每年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将相当于企业母公司当年所得的近90%,如考虑到中央企业必须承担的非上市留存资产政策性亏损等支出,中央企业所属上市子公司每年的分红比例须达到90%以上,该做法不仅将严重影响中央企业经营积累和持续发展能力,而且还让境外机构投资者享受到了超额收益,在实际工作中是根本行不通的。”上述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邵宁进一步表示,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包袱进一步降低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肯定将进一步提高。

  “最终提高到一个什么水平呢,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提高至上市公司平均分红水平是一个比较好的状态。”邵宁说。

  用之于企VS用之于民

  上述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截至2010年末,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上交2006~2009年度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其中,54%支持央企重组支出,13%支持央企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18%支持央企灾后重建,14.9%支持央企应对金融危机,0.1%帮助央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主要用之于企的方式,研究者也有不同的看法。记者所掌握的一份来自于世界银行的报告建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性政府预算进一步结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曾对记者表示,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大量补充一般预算短期内不可能,而且明后几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都难以突破1500亿元,这对补足社保基金巨大的缺口是杯水车薪,补充社保还是应该通过财政资金或者股市收入等其他方式解决。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

  前述国资委人士表示,为了实现央企结构调整和提升国际竞争力,需要留存一部分资金做后备,这是维持现有征收比例的一个原因。

  归结到普通居民的实际利益,央企庞大收入和居民较低收入如何衔接、国有资产究竟将用到何处、对央企资金使用如何监管,这一直是政府没有明确的问题。

  对于国企这么多的利润都哪里去了这一疑问,邵宁回应说,其实也很清楚,通过投资形成了净资产。

  “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是属于国家、属于人民的一笔储蓄,如果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取出来使用。”邵宁说,“这几年我们国家处于高增长时期,财政增收还很大,但从长期来看,我们的财政收入不可能总这么快增长,而且我们还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想,到那个时候,这笔资产将发挥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