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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资本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各种基金类股权投资企业均应申请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并且,通知对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述要求既符合“抓大放小”原则,又基本上能够满足全行业管理的需要,是体现公平监管的必然要求。该负责人称,这项要求并不影响股权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有利于引导其规范运作。
另外,该通知还对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全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