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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市调控细则落地 一线城市相对严厉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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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因应“国八条”,各地落实细则随之陆续出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和贵阳等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

  一线城市

  北京

  限购令被称为“史上最严厉”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下同)。

  上海

  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广州

  非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一套住房

  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符合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二线城市

  南京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成都

  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一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二套住房。

  济南

  每户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

  其他城市

  贵阳

  无相关证明不能买中心区房

  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

  有一套房的外地人不能再买房

  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青岛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长春

  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哈尔滨南宁细则紧跟新国八条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石家庄

  第三套房禁止在相关区域购买

  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记者张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