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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 1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青年报
读者来电:外来务工者陈先生昨日来电投诉称,他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于去年11月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样本”房屋买卖合同,直至今年2月1日,开发商才“幡然醒悟”将正式合同进行网上交易备案,期间恰逢沪版房产税落地,“被”拖进征收房产税行列陈先生究竟应该怎么办?
解答:在该事件中,陈先生和开发商签订样本买卖合同其本身就存有问题。与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同,“样本”买卖合同没有条形码,因此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是不能录入系统的,在这一环节上,开发商存有责任。其次,开发商在过了很久之后才将买卖合同送至交易中心备案,这也直接导致了购房人产生房产税的问题,在这个环节中开发商也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了解,房产交易中心一律以网上备案时间来判断,该房屋买卖是否在房产税出台前后进行,如果错过时间只能算作房产税出台后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