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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不会放开村镇银行发起持股20%的限制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 1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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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专稿】记者 曹顺妮 2月23日下午,在就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情况介绍会上,银监会相关人员明确表示,在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村镇银行过程中,不会放开法人银行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限制。

  上述人士称,从目前已开业的349家村镇银行的股权构成看,除了发起银行外,其他股份几乎全部为民间资本,而且80%以上的发起银行有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因此民间资本实际占比更高。

  银监会合作部副主任姜丽明在同一场合表示,民间资本已经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投资力量。根据银监会的初步统计,村镇银行中,民间资本的占比约54.8%,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也已经达到20%和45%、农信社约99%、农商行约78%。

  相关人员表示,从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但现实中不少民资入股时存在各种不良动机,主要就是套取信贷资金等,因此鉴于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目前还坚持要求在村镇银行组建过程中,专业的法人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的限制不会取消。

  虽然发起银行持股比例有限制,但对自然人持股比例由5%放宽至10%。根据银监会200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在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方面,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最多将可从原来的5%提升至10%。

  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比例在上升,但未来还有增长空间。银监会上述人士表示,2010年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放开民间资本和外资对农信社的兼并重组,允许境内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提高到20%,若企业资质优秀,有持续注资能力,未来可能会阶段性提高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