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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修订上市公司网投规则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4: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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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丁艳芳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简称“网投”),上证所近日对实施了近五年的网投细则进行了修订。

  首先,新修订的网投细则分为五章,并且图示了“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网投操作流程”,投资者按此流程操作,可方便快捷地完成网络投票。

  其次,新版细则总结了散见于各个规章制度中需要进行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明确了上市公司若出现8种情况,需要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这8种情况分别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的债务;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以及交易所规定的需要进行网投的事项。

  上证所为方便投资者投票,还明确了网投的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规定了股东查询其投票结果的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