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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2月25日电(记者 许茹、李松)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作为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配套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长期存在的农民工不能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即将成为历史。
来自成都市双流县的农民工李田说:“我做了几十年的农村人,自从成都实现城乡户籍统一后,农村人的权益和城里人没啥子区别了!”
为了打破长久以来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身份差别,实现城乡发展成果“共创共享”,成都市和重庆市从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入手,开启了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的破冰之旅。
我国于1958年颁布《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整套户籍管理制度。然而,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事实上造成了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因此成都市、重庆市近年来逐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2010年7月,重庆在户籍准入条件上实现了重大创新突破:允许租房落户、乡镇落户全面放开、放宽了购房入户条件和投资兴办实业入户条件。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杨庆育告诉记者,通过上述制度设计,重庆市成为全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最宽松的城市之一,它实现了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和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内的合理布局。
与重庆市采取户籍“准入制”不同,成都经过7年的逐步改革,在2010年11月宣布将施行在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到2012年底前,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可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尽管制度有所不同,但成都、重庆在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都着重强调要让新进城农民和城里人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实现“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壮有所业、居有所房、病有所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解决“住房”问题为例,成都、重庆均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实现“居有定所”。
根据建设规划,在未来10年,重庆市将建设400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到2012年将有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成,这些房源主要针对进城落户的“新市民”、新毕业的大学生等城市夹心层。“将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是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也为农民进城大大降低了门槛。”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