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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00: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记者评论】京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明显违法
http://policy.caing.com/2011-02-17/100226472.html
背景:本刊记者秦旭东就京版限购令评论认为,此令行政主体不合法,侵害市场自由权利,程序不当,属违法之举。
正方:支持作者的观点:一、没有法律依据,行政部门不能干预市场交易;二、限制公民权利的规定必须以立法的程序和形式做出。改革开放、法制建设搞了30年,房市调控还是无法律,谈什么“依法治国”、宣告什么“法律体系已经建成”?
何海波
反方:很明显该记者的文章十分错误,政府完全有权行政,为人民办好事,大多数民众拍手叫好。人民利益就是最高法律,北京市政府当然有权审批北京地区的房产证的发放和税收,国有国法家有家风,有什么不对。好笑!
财新网网友(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