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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银行”青岛萌动 力图升格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01: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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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首席记者 段海涛 青岛报道

  自年初山东蓝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蓝色金融”一直是各界热议的话题。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在有代表委员于今年省“两会”上呼吁建立“蓝色银行”之后,青岛市人大代表郭少泉在26日结束的青岛市“两会”上建议,将“以本地法人银行为主体,加快蓝色银行建设”列入青岛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全力争取列入山东省“十二五”规划。

  由于郭的另一个身份是青岛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其建议被理解为银行业对专家“蓝色金融”提议的具体响应。而“借鉴其他区域经济金融改革经验,争取监管政策支持,在以本地法人银行为主体组建‘蓝色银行’的过程中,使其升格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宏图,据悉也得到了青岛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一步将争取省里的认可。

  惟一现实可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选择以本地法人银行为主体组建商业性蓝色经济银行,支持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建设,是青岛市金融改革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同时又是紧迫的重大改革创新课题。”26日上午,在青岛市人代会会议间隙,郭少泉在府新大厦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组建“蓝色银行”对助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大有裨益。

  郭少泉表示,深圳特区、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的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区域性法人银行和金融体系建设等金融改革创新配套措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与开发才能持续推进并取得丰硕成果。如深圳特区设立了深圳发展银行,浦东新区成立了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成立了渤海银行。

  “上述银行都是在当地经济大开发、大开放的背景下由当地政府推动成立,并借助政府政策、资金等支持,抓住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逐步成为或正在成为当地投融资的‘主力军’。”郭少泉说。

  实际上,组建“蓝色银行”也有政策依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支持政策和事项第18条明确提出,“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条件成熟时可根据需要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改造,做出特色,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

  郭少泉认为,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各城市中,青岛市经济规模最大,金融市场发达,对区内其他城市具有较大的经济、金融辐射能力,且对促进中日韩经济合作亦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以青岛当地法人银行为主体改组成立“蓝色银行”非常必要,也是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政策下惟一现实可行的选择路径。

  导报记者获悉,为了推动该事项,郭少泉还建议,青岛市应明确牵头部门并由其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使组建“蓝色银行”工作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期待多方互动

  导报记者了解到,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尤其是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杠杆力量,已得到各界人士的认可。除了郭少泉,青岛市人大代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行长王纪全也建议青岛打造“蓝色金融”,争取组建全国或区域性的法人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发展产业基金、金融租赁等特色金融机构和组织。

  导报记者在青岛市本次人代会的专题网站上看到,在议案建议集萃中,郭少泉和王纪全的“蓝色银行”建议在列,在10多个建议中颇为显眼。

  对于代表们“蓝色银行”的建议会如何处理,青岛市人大有关人士告诉导报记者,市人大会选择一部分代表建议作为人大议案督办并推动有关部门执行,“蓝色经济是热点,在这方面肯定会有议案出台。”

  “青岛市有关领导对建设‘蓝色银行’的想法也很支持。”知情人士告诉导报记者。

  “蓝区规划在征求各地意见时,我们就曾希望在金融机构方面求得更多帮助,组建蓝色银行、保险、证券等,但国务院批准的规划中对此没有明确表述。”青岛市金融办规划发展处处长王锋告诉导报记者,“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蓝色银行等能否成行还要看监管层的态度。”

  其实,除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热盼外,山东省对“蓝色银行”也是乐见其成。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费云良表示,今后山东将借鉴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经验,积极探索和推进蓝色银行、海洋产业基金、海洋产权中心等机构的创建。

  在今年省“两会”上提议建立蓝色银行的省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27日对导报记者分析说,组建“蓝色银行”可以是新建,也可以在现有基础上以某法人银行为主构建。“新建的好处是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只是牌照可能较难获得;以现有基础构建,比如以青岛银行为主,再吸收合并其他城商行,好处是速度可以更快一些。”

  陈华分析称,设立“蓝色银行”比上大项目好处更多,它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大,可以吸引资金源源不断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