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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须转变政绩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0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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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话语

  中央近期确定,2011年全国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余万套,是去年37万套的6倍。而各类保障房建设量也将达到史无前例的1000万套,几近于去年全年商品住房的供应量。日前,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

  对于这一天量的保障性住房指标,各界期待备至,但同时,对是否能完成建设任务又存质疑。长期以来,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热情不够、动力不足,一直是个老问题。正如去年11月审计报告所透露的,应当被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却被地方大量截留用于他途。不仅如此,1月10日,国土资源部举行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新闻发布会,在抽查的5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比例低于 35%。

  各地对于保障性住房投入的吝啬,很大程度上源于压力不够,缺少强有力的奖惩机制。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如何奢望保障性住房的投入有保障?军令状虽然已经签订,但是最终的落实未必就一定乐观。对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地方上囿于短期利益,认识不足、动力不够不难理解。

  现有政绩考核体系和官员晋升方式都决定了地方官员更热衷于拆迁卖地和商品房开发,而不是住房的保障功能。房地产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被牢牢捆绑在一起,导致房价的过快上涨。正是因此,买房压力对于不少人来说,越来越大。相应的,低收入群体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吁求,也就愈发强烈。而面对这样的恶性结果,如果保障性住房长期跟不上,积累的社会矛盾实际上也就越来越大。围绕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构成、运作方式、分配公平,近来多有争议,但无论如何,没有资金保障一切都是空谈。

  从去年保障房的资金投入看,中央的投入倒是足额拨付,但是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却严重不足。同时,从比例看,地方上认为中央所承担的比例还不够,因此不愿意投入过多。按照今年1000万套的目标任务,总投资额估计在1.4万亿元左右,这差不多占到地方卖地收入的大部分,能否让地方掏出这么大笔钱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是个很大的问题。

  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须合理分配各自在住房问题上所承担的责任,厘清中央和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问题上的权责界限,并将失范所需承担的后果从法律上明确规范,应该越快越好。从分配层面看,还必须细化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罚则,力保分配公平。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是多年未能达成共识,未形成制度性保证,足见此道路之漫长。

  从长远看,只有打破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房价才能回到合理水平,地方政府也才不倾心于卖地盖商品房;而短期看,要确保地方上在保障房建设上的投入,必须改革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只有这样,地方上的动力才有保证。有必要继续呼吁,我们至今缺乏保障性住房的法规,一部可诉、可操作的法律虽然不能解决住房保障领域的所有问题,但至少可以让住房这一民生保障更为规范。如此,住房保障制度才能更为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来源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