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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1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3月2日电 (记者 孙小静)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120元调整到1280元,仍为全国最高。
据介绍,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如果加上个人最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口径比较,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除月最低工资调整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从9元调整到11元。
据悉,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未作调整外,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第18次调整。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在方案拟订过程中,有关方面充分听取了企业和劳动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既关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力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