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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局地涨幅超25%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19: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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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连日来,我国部分省份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大都在10%左右,一些地方涨幅超25%。

  从3月1号起,山东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1100元、950元、800元,平均增幅26%。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科长程黎:“从制定来讲,主要是依据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等综合考虑,这次调整的标准比较高,调整后应该说最低工资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和以前不同,这次调整还首次以省政府文件公布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同样分为三档,最高位为每小时11.5元,最低为每小时8.7元。据了解,山东已全面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自1994年以来,这是第9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主要从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上加大力度,从制度上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应对物价上涨等各方面的情况。”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今天宣布,从4月1日起调高月最低工资标准等民生保障待遇。根据调整方案,上海月最低工资将从原来1120元提高到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9元提高到11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上调到每月730元。同时,部分就业补助标准和公益性岗位从业售货员收标准也相应提高。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补贴提高每月768元,协管类和公共服务类人员每月收入分别增加100元和160元。

  此外,昨天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为全国最高水平。而宁夏、吉林也将在今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预计都将达到两位数。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我国有30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份的调整幅度都在10%左右。而今年,随着诸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步伐的迈开,我国可能会迎来继去年之后的又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