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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租房留住青年人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0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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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冰

  《住房保障法》出台在即,如何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成了许多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其中,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以吸引青年人才,尤其受到来自学术界的代表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他在今年“两会”上将提出关于“柔性租售房”的议案。

  褚君浩表示,在制定《住房保障法》时首先要对各种保障性住房明确定位。比如保障性住房包括两类,一是由政府主导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二是由政府和单位共同主导的柔性租售房,它是一种住户可以长期租用或先租后售的、由单位或单位和政府共同出资建造的保障性住房。

  褚君浩针对“柔性租售房”提出了具体建议:“柔性租售房”主要针对“夹心层”群体中的青年人才,如无房户青年人才和引进人才。根据系统或单位的人才状况,首先租赁给单位内部“夹心层”青年人才,租期可长可短,按照一定标准收取房租。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或20年以上,可将该套住房卖给青年人才,出售价格按市场价,青年人才此前累积交纳的租金在买房时可以抵作部分房价。

  根据褚君浩的方案,政府在柔性租售房用地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建造用地可以利用系统或单位内已有的闲置用地,或由政府批地。政府在城市规划和土地性质转变上给予优惠和支持。产权按出资情况归政府和单位系统共有。

  褚君浩表示,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在保障覆盖范围上还是不能保障大部分“夹心层”的需求,同时也不能满足人才引进的需求。因此需要在保障房中提出“柔性租售房”这种新模式来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