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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房产税方案不会朝令夕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0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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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何珺 张敏 发自北京

  作为首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的重庆,近日频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截至2月28日,重庆房产税开征已满一个月,有数据显示,有近15万元税收入库,日均进账5000元,重庆也成为首个公布房产税收入的城市。但有观点认为,这样的收入既不能有效调控楼市,也不能增加多少税收。对此,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3日下午在其下榻的新大都饭店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说:“房产税只是调控楼市的众多手段之一,不会一蹴而就地把房价打下来。”

  房产税不会朝令夕改

  今年1月28日,重庆正式启动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为主城区的独栋商品住宅,以及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而同时启动试点的上海,则主要向增量房征税。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作为首批房产税试点城市,这样的方案被一些业内人士解读为“太温和”,认为很难起到调控楼市的作用。而针对重庆“房产税用于建设公租房”的用途,外界也认为这些收入只是“杯水车薪”。

  针对方案是否“温和”的问题,黄奇帆没有正面回答,他仅表示这是“合理的方案”。他说,从全球来看,房产税征收的最高税率为3%。

  而对于建设公租房的问题,黄奇帆表示,建设公租房需要的资金量为千亿,而房产税每年给重庆带来的收入仅有几亿,不足以保证公租房建设。但这部分收入会全部并入公租房建设的其他资金中。

  此前有观点认为,随着市场的变化,房产税方案也可能会进行调整。对于仅向大户型和高档房征税的重庆而言,很可能将征收范围扩大到普通住宅。对此,黄奇帆表示,征收房产税“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严谨的尝试”,“如果一个新的规则出现漏洞,可以不断地补充。但如果这个方案过一阵子又全面修改,也太不慎重了。所以不会出现过了几个月又大动干戈的情况。”

  楼市供需逐渐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房产税方案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对外地人购买多套房征税。具体要求为,对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的房产税税率为0.5%。

  与各地陆续出台的“限购令”相比,重庆一直没有推出住房限购措施,但上述方案颇有些相通之处。黄奇帆向记者坦承,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外地人炒房,不同的是,重庆是通过“征税”,而不是“限购”的方式。

  根据不少重庆业内人士的观点,重庆市场的投资型需求较少,且多为外地投资客,本地购房者则主要以刚性需求为主。而按照黄奇帆的观点,当整个城市的房价炒作空间不大时,炒房客就会将目光投向别墅和豪宅。因此,当重庆针对上述住房征收房产税后,真正的炒房客就少了很多。他同时表示,随着公租房的大量建设,市场供应和需求就会逐渐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因此,“我不担心重庆房价上涨”。

  黄奇帆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数据,开征房产税以来,今年重庆的房价跟去年底大致持平,仅回落5%左右。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重庆的样本住宅均价为6661元/平方米,在10大城市中排名最低。

  事实上,房产税对遏制房价的作用,外界并不看好。黄奇帆也表示,房产税只是调控楼市的众多手段之一,不会一蹴而就地把房价打下来。他说,“重庆的房价本来就不高,我也没有想要打掉一半。当然,我也不会让它每年涨3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