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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低养老金办法或7月实施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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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首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

  本报讯 (记者 杨进) 昨日,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首次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上发布,待遇偏低的退休人员生活更有保障。办法拟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依据“意见稿”,最低养老金标准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情况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在待遇领取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5年(60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人,其最低养老金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待遇领取地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值的20%确定。

  最低养老金标准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待遇领取地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0%

  第二种情况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在待遇领取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5年(60个月)以下的参保人,其最低养老金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确定。

  最低养老金标准2=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