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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推进省管县从财政向行政过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4: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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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边走边回答媒体记者的追问,偶尔微微俯身,眼镜片后透着专注倾听的神态 ,不苟言笑。他的回答大多只寥寥数语,从无赘言,也从不高谈阔论。

  作为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的讲解人之 一 ,贾康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国财税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看法一直饱受关注———“两会”前夕,《经济参考报》记者终于有了与他交流的机会。

  站在从“十一五”规划转入“十二五”规划这一重要时点,在财税改革与发展方面,贾康认为,首要的便是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巩固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我们需要按照明确方向、服务大局、整体设计、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省以下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改革,推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措施。”贾康说。

  按照此前财政部2009年公布的时间表,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随着上述时间节点的临近,如何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正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这一改革进展和成效都比较明显,但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贾康坦言,特别是以四川、河北、河南等为代表的辖县大省,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后,由于省级面对的管理单元增加、管理幅度(半径)拉长而遇到了一些矛盾。

  对于问题的具体表现,这位“力求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的财经研究工作者”自然而然地结合去年在某省的实地调研讲了起来,夹杂着少有的形象化口语表述:除改革后省级财政管理单元的增加和管理半径的扩大,致使省级财政感觉应对困难外,财政“省直管县”与行政“市管县”之间的体制性摩擦问题也比较突出,“县级的工作难度增大,面对省市两个‘婆婆’,有些关系不好处理。”

  不仅如此,设区市与直管县之间“争收争利”现象日益显现,市域内的跨区域公共产品提供出现矛盾。此外,县级工作人员对省级机关有“距离感”,“改革后,直管县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要直接‘跑厅’,往往开始的感觉是‘差着辈儿’了,不熟悉,有拘束感和距离感。”

  但是,贾康强调,对于上述辖县大省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予以正确分析和认识。

  在他看来,针对以四川、河北、河南等省为代表的辖县大省在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管理半径难题,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酌情调整这些省份的县级行政区划,减少县(市)数量,扩大县(市)规模,以降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的管理对象总量,直至合理、可控范围之内。

  当然,在转变政府职能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市、县政府间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设区市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省直管县”从财政向行政的过渡等同样应引起重视。

  贾康认为,在财政层级结构“扁平化”的过程中,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实现事权合理配置、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导向下,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打造地方支柱税种形成主体财源,并适当提高地方税政管理权,同时强化和优化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级财力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应使从中央到基层的三级财政框架,和其中“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内洽机制,大体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