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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颁限涨令:年内商品房价不得上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6: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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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限涨令”:年内房价不得上涨

  继南京、无锡之后,苏州版“限购令”终于落地,并从昨起实施,住建部此前提请的江苏3个城市均已按要求出台细则,均为对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住房。但与宁锡版不同的是,苏州还调整了此前出台的“限涨令”,将商品房销售申报价格由原来的“3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该市“限购令”对在市区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两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该市向其售房。在苏州市区已有一套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与南京、无锡相比,苏州版“限购令”并未对税收、信贷等政策一并出台具体规定,并放宽个税、社保证明时限。该市房管部门原则上“认房不认贷”。该市住建局副局长吴小华表示,已对市区新建住房和存量房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会自动甄别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进行限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