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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房产税不波及中低收入阶层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8: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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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下午两点半,黄奇帆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房产税的调控得从三个方面去分析。第一,对高价房收了房产税,可以补中低价房、保障房的部分资金来源,的确起到了财产分配、二次分配调节公平的作用;第二,房产税出台后,对于买房持有过程增加一些成本,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需求,形成对炒房者的遏制,局部改变人们住房消费、投机、投资的习惯;第三,在税务体系长远而言是财税体制的健全,之前我国财税一直在交易、生产环节征税,但在财产持有环节的税原来是空白,但在全世界税务体系都是直接税间接税、生产环节税持有环节税双重体系。重庆这个试点,代表了国家税务体制的改善和健全。

  另外,黄奇帆再次声明房地产的调控不完全是通过房产税的调控,这跟五个坐标有关,一个跟社会住房配置体系有关,是双轨制还是单轨制有关;第二,跟国家土地供应方式有关,土地供应少、结构配置方法不合理会推高房价,反之降低房价。重庆一直对土地调控比较规范,一直有一个模式,楼面地价不超过房价的1/3;第三,跟房屋供求有关,各地限购也是一种推动供求平衡的措施,增加供应也是如此。重庆这几年,有个基本调控方式,就是每年固定资产投资中25%左右是房地产投资,比如去年6000多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投资1600多亿元。造出的房子没有太多积压,也不会供不应求;第四,与货币政策有关,贷款紧、利息高、首付比重高都会影响房产市场;第五,就是税收。

  所以,税收只是整体调控的一个环节,而房产税又是税收调控中的一种税。所以不能奢望一个房产税解决所有问题。

  黄奇帆表示,房产税不会蔓延到中低收入者的房屋。他指出,在国外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的确所有的物业都收物业税(就是国内所说的房产税),中低收入阶层有补贴措施,最终使得他们几乎不太受物业税的影响,一般还是对高档房还是收比较重的税。重庆政府推的政策,是对房屋10%中的高档房、高级公寓、别墅收房产税,对90%的房屋没去碰没去收。总体上国家税收,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保障房,我个人认为我们是不会也没必要收房产税,对高档房重庆现在是平均价格两倍以上的收0.5%,三倍以上的收1%,四倍以上的收1.2%。有人说高,有人说低,综合实际的效果要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税率会否有变化,谁都不能完全预测未来,但总体是稳健的推进,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不用担心,能够使广大百姓住有所居,不会加重普通百姓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