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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0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同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0]119号),并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居民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如果扣缴义务人与被转让股权企业不在同一地的,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向被转让股权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下称《联络函》),被转让股权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收到《联络函》的,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直接向非居民企业追缴税款。
被转让股权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收到《联络函》也未向非居民企业追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仍应负责督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
非居民企业整体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中国居民企业不在同一地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应相互告知税款计算方法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税款入库;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报其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 (朱宝琛)
2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超200亿元
本报讯 3月4日,商务部消息,2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887.1万台,实现销售额20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和168%。彩电和冰箱销售额居前两位,分别为69.9亿元和53.3亿元,两类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9%。销售额前五位的地区是安徽23.4亿元,河南22.7亿元,山东19.8亿元,江苏15.2亿元,河北13.3亿元。
今年1-2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1935.9万台,实现销售额46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和141%。截至2011年2月,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4亿台,实现销售额2879.58亿元,累计发放补贴320亿元。(夏 青)
2011中国家电博览会月中举行
本报讯 3月15日~18日,盛况空前的2011中国家电博览会将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这一历史悠久的家电展会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将以空前的规模汇集众多家电主流品牌,向世人展示家电产业的创新理念和潮流新品,成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主办的中国家电博览会此前已经成功举办过9届,时间跨越20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东生表示,中国家电博览会如同行业晴雨表,火爆的参展热情折射出“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家电业生机盎然的景象。据悉,本届家电博览会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高峰论坛、采销沙龙、讲座、发布会、新品推介会等诸多精彩配套活动,为家电企业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平台。
(叶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