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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医保要出台系统性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0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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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

  商业保险参与医保要出台系统性制度

  ■本报两会报道组 黄晓琴 赵晓菲

  3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在接受《证券日报》专访时介绍,运用商业保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在于明确商业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所以要尽快出台商业保险参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制度要求。

  任建国指出,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以下优点:一是提升了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二是降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成本,节约政府财政支出。

  因此,此次两会,在《关于运用商业保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的提案中,任建国提出四条建议,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制度定位:尽快出台商业保险参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制度要求,以政策形式明确商业保险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具体定位,以及参与模式、参与主体、管理费率、保险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等,为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系统稳定、具体清晰的制度安排。“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担心面临政策风险。”

  除此之外,任建国还再次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到,加快推动农业保险的立法进程,加大农业保险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关于尽快完善我国保险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议》的提案中建议在各地市均设立保险监管机构,与行政区划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