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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叫停零负团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6日 0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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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同时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挂靠经营

  据新华社电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按照法定授权,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整治“零负团费”等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举报不实旅游广告

  国家旅游局要求,针对“零负团费”形成的原因、关键环节,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协作联动,集中力量检查治理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问题,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发布不实旅游广告行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摈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经营行为。进一步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引导、帮助游客识别、抵制低价团。

  重点打击强迫购物行为

  国家旅游局要求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会同工商、物价、质检、商务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从快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重点是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

  全面治理承包、挂靠经营

  国家旅游局还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依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要对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对旅行社除接待委托和招徕委托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对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